单位名称:锦江区体育总会
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
会长(理事):许波
副会长(副理事长):罗乾聪
秘书长:阳运平
法定代表人:许波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
联系人:许波
联系方式:84595545
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 弘扬体育文化,传播体育正能量,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市民体质,配合体育行政部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致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对外交流蓬勃发展。
(二)通过组织体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尤其是运动员、青少年进行中华体育精神和奥运精神的教育推广,培养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和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品质。
(三)积极联系广大体育工作者、运动员、体育爱好者,对全市体育事业的重大方针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措施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四)举办、承办国际性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发展和健身的需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开展国际间及地区间的体育交流,发展与国外体育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六)密切与全国各级体育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与市级体育协会、区(市)县体育总会以及其它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联系,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七)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实现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努力提高本会在体育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参与度和服务能力。
(八)加强本会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九)组织体育理论、科研教学、运动技术等专题调查研究,促进体育科学化。
(十)依法维护本会及会员、体育工作者、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