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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 关于《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 《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风险防控机制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4177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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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

关于《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

《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风险防控机制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四川省空竹运动赛事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四川省体育局有关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省空竹运动协会修订了《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风险防搞机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5月4日17:00前,将意见以邮件或书面形式转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
联系单位: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一段167号);邮政编码:610041;联系人:廖述兵,电话:18980762746;电子邮箱:625505489@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

3.《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风险防控机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四川省空竹运动办赛指南

 

 

一、前言和总则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办赛效益,优化办赛环境,进一步规范我省空竹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空竹运动健康发展,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四川省空竹运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意见》《若干意见》《“熔断”机制》《通知》《裁判法》),为办赛方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参考,特制定本办赛指南。

(一)本办赛指南所指的空竹运动赛事活动(以下简称空竹赛事),是指在四川省境内举办的各级各类空竹赛事及相关活动,涵盖双轮空竹、单轮空竹、空竹龙、异型空竹、悠悠球和陀螺等项目,以竞速计数赛、舞台表演赛、隔网对抗赛、擂台BATTLE赛等形式开展的赛事活动。

(二)空竹赛事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四川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各级空竹运动协会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意见》《若干意见》《“熔断”机制》《通知》承担安全责任、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项目管理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三)空竹赛事活动举办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原则。

(四)空竹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应主动联系本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地方空竹运动协会,寻求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主动接受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监管。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

(五)在我省举办的空竹赛事分类

1.国际性空竹赛事:

A类: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综合性和单项空竹赛事;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要国际空竹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单位主办的跨区域的国际空竹赛事。

B类: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单位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空竹赛事。

C类: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空竹赛事;由地方主导,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单位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空竹赛事。

2.全国性空竹赛事:

(1)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单位主办的空竹赛事。

(2)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主办的相关空竹赛事。

3.全省性空竹赛事:

(1)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空竹比赛。

(2)四川省体育局及相关直属单位主办或与省政府其他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性空竹赛事活动。

(3)四川省体育总会、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主办的全省性空竹赛事。

4.省内地方性空竹赛事: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地方体育总会、地方空竹运动协会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主办的的空竹赛事。

5.商业类等其他空竹赛事:

以盈利兼顾社会效益为目的,通过经营实体的市场化运作,满足社会对空竹竞赛的观赏和参与需求而举办的商业性空竹赛事,合法的法律主体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

二、举办赛事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一)国际空竹赛事,应当按照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举办。

(二)境外空竹组织在我省范围内举办的空竹赛事,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三)除上级党政主管部门之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范围内主办或承办相应的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空竹赛事,应当与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协商一致。省内地方性空竹赛事,必须由赛事等级对应的空竹运动协会组织,并服从省空竹运动协会的监管。如举办地未成立空竹运动协会,则应由上一级空竹运动协会组织。

(四)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外事等部门对空竹赛事审批另有规定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应按规定办理。

(五)举行空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需获得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六)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赛事的规模、内容匹配。赛事组织机构必须包括与赛事级别对应的空竹运动协会。

(七)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经费。

(八)在我省范围内举办空竹赛事,负责赛事运营的相关机构或人员需持有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颁发的《空竹运动竞赛组织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九)空竹赛事名称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与举办地域和空竹赛事的项目内容相一致。

2.与主办方开展活动的行业领域和人群范围相一致。

3.与他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空竹赛事名称有实质性区别。

4.不得侵犯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不得含有欺骗或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文字。

6.不得使用具有宗教含义的文字。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使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含有政治、外交、国防属性的文字。

(十)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指导单位、场所提供方、具体执行方等赛事组织各方的条件和责任。并明确“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应当在赛前制定组织方案,并确定书面协议明确职责分工”。

(十二)明确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必须在赛前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专题工作会议,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的场地、规模、环境、气象、参赛人员等特点和条件以及疫情防控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以安全办赛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为原则,做好为参赛运动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一般由赛事主办和承办单位的领导与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统一领导和落实赛事的各项筹备工作。下设办公室、竞赛处、场地器材处、后勤接待处、新闻宣传处、安全保卫处、医疗卫生处等若干工作机构。

(三)工作机构

1.工作机构在组委会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涵盖的工作有综合事务、竞赛、场地器材、信息技术、媒体运行、运动员服务、技术官员服务、计时计分与成绩处理、体育展示、开(闭)幕仪式、颁奖仪式、交通服务、医疗服务、观众服务、安全保卫、兴奋剂检查、财务审计、志愿者工作等。

2.工作机构的设定,可视赛事的规格和规模而定。规格高、规模大的赛事一般多设一些工作机构,规模较小的赛事可合并一些工作内容和工作机构,但各项工作内容要在工作机构中体现出来。

(四)工作机构职责

1.办公室

(1)制定组委会工作方案、制度、计划、经费预算等。

(2)安排、协调、汇总、督办各处室阶段工作。

(3)组织和落实各项会议。

(4)负责组委会的文档工作。

(5)拟定组委会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人员调配方案。

(6)负责落实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7)负责人员注册和证件管理工作。

(8)负责准备竞赛器材,配置各处室的办公物资,并按时到位。

(9)负责票务、信息咨询、失物招领、展示表演、观众和拉拉队组织等工作。

(10)根据竞赛日程和组委会要求,负责邀请颁奖嘉宾。

(11)制定市场开发计划,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市场开发,为赞助商做好权益兑现和服务接待等工作。

(12)督查管理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有关规定,负责日常经费的使用。

(13)负责志愿者的岗位设置,编制志愿者服务方案,招募志愿者并对志愿者进行通用岗位和专业岗位的培训。

(14)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演练与应急处置工作。

(1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竞赛处

(1)全面负责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比赛,及时处理紧急事件,并上报组委会;协调相关处室进行赛风赛纪的监察工作。

(2)编排竞赛日程、活动日程及训练日程,编制秩序册和成绩册,印发成绩公告。

(3)规划比赛场地,设计场地布局和人员流线。

(4)编制竞赛器材和物资计划,指导比赛场地安装,赛时维护和管理器材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5)负责竞赛运行区和竞赛热身区的管理。

(6)负责组织裁判员及辅助裁判员、竞赛联络员的培训和工作安排,负责各运动队、技术官员赛时服务工作。

(7)负责落实电子计分系统,协调供应商与场馆相关处室研究落实计分系统与场馆大屏幕之间的数据接口解决方案。

(8)收集体育展示音频、视频和文字素材,制定体育展示工作方案和现场宣告执行脚本。

(9)制定颁奖仪式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颁奖工作。

(10)负责组织“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的评选活动。

(1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物资,选派专人协助做好反兴奋检查工作。

(12)分析赛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演练与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场地器材处

(1)协助主办单位对竞赛场馆和训练场馆进行综合检查验收。

(2)负责竞赛器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

(3)落实竞赛场馆基础信息网络、音视频播放系统、LED大屏幕等场馆基础设施。

(4)配合供应商、服务商做好信息技术系统的联调联试和试运转,保障比赛期间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负责比赛场馆内外形象景观的设置与维护,完成比赛场馆周边环境整治,设置必要的指示、提示标识。

(6)负责赛时对场馆硬件设施的管理、维护、修缮及日常巡查,确保正常运转。

(7)负责场馆内各个区域的卫生清洁服务与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为赛事创造优良环境。

(8)分析赛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演练与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接待处

(1)编制贵宾、技术官员、运动队迎送、接待、食宿、交通等工作方案,制定详细实施计划。

(2)为组委会提供行政后勤支持。

(3)确保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杜绝发生食源性兴奋剂事件。

(4)分析赛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演练与应急处置工作。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新闻宣传处

(1)引导新闻单位积极做好比赛之前的舆论宣传和比赛期间赛事的全面报道。

(2)负责准备好赛场内外新闻宣传设施条件,落实环境布置工作。

(3)与相关部门协调,安排好赛场内摄影(像)记者、电视转播人员和场外媒体记者的的工作位置。

(4)负责提供赛事相关的宣传材料。

(5)落实新闻发布场所,组织好新闻发布会。

(6)分析赛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演练与应急处置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安全保卫处

(1)明确安保指挥体系和责任体系,保障赛事运行安全。

(2)负责赛会酒店、比赛场馆和训练场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3)做好场馆现场秩序维护,严密重点要害部位巡逻守护,及时处置各类紧急突发事件。

(4)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演练与应急处置工作。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7.医疗卫生处

(1)综合协调比赛现场及相关宾馆的医疗救护、卫生应急处置、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防治及控制吸烟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2)落实就近综合性医疗救护医院作为赛事的官方指定医院,开通绿色通道。

(3)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上岗培训。

(4)落实救护车及必要的药品和医疗设备。

(5)成立紧急救护、卫生监督、医疗保健工作应急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运动员的年龄、健康状况

1.年龄在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适宜空竹运动的人群都可以参赛。年龄在18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需要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人员陪同参赛。

2.参赛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六)赛事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赛事活动期间(含往返途中)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空竹赛事场地要求

1.省级以上含省级空竹比赛,运动员比赛区域不小500平方米,净空不低8米;

2.商业性或其他空竹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区域;

3.根据观众场地大小,确定容纳最大观众数量,观众通道必须具备循环疏通。

四、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组委会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工作。

(二)组委会须制定周密的赛事安保方案,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比赛期间的秩序和各方面参赛人员的安全。

(三)为切实做好比赛各区域的人员管理工作,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事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四)组委会须根据赛场和酒店分布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方案,确保交通安全。

五、医疗保障

(一)组委会赛前应制定比赛的医疗、防疫检疫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委会需和公安、医疗、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开通绿色急救通道。

(二)组委会在比赛期间在赛场配备急救设备和专业医务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在现场实施急救并将危重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

(三)组委会在比赛期间设置食品卫生保障组。加强对各宾馆餐饮卫生的管理,指导各宾馆做好餐饮卫生服务工作。

六、宣传推广

(一)赛事活动组委会应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含舆情风险防控方案),积极通过媒体进行赛事活动新闻发布,做好与赛区驻地单位和个人的赛事沟通工作,积极宣传全民健身活动,争取最大的理解,鼓励大家文明观赛。

(二)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及发布的赛事广告和媒体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得误导、欺骗参赛者。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应做好赛事媒体报道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建立媒体素材库。

七、市场开发

(一)赛事的广告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组委会应自觉接受当地工商、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组委会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活动的有关规定,所有赛事严禁接受烟草赞助。

(三)票务

1.经公安部门审核后,组委会可自主制定赛事票务销售方案,制定门票价格并进行销售。

2.按照安保工作要求,比赛票量应按场地实际坐席的80%以内制作。

(四)商务开发权

1.赛事的商务开发工作应按赛事协议中的约定进行。

2.赛事组委会可委托相关企业进行商务开发运作。

(五)广告设置

1.各类广告在印刷、制作、发布前须经组委会及主办单位审核认可。

2.赛场广告的布置方案须经主办单位审核认可,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不影响运动员的比赛。

(2)按照各赞助商享有的权益比例确定广告大小、位置和数量。

(3)广告设置应与赛场的整体形象景观协调一致。

3.赛事交通路线的沿途、训练场地、机场、官方驻地、新闻中心、组委会驻地均可设置广告,参赛人员用品、比赛各类印刷品上可设置广告。

4.广告的设置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六)赞助商服务

1.可在主赛场外围为赞助商提供商品展位和相关设施。

2.仔细审查所有的赞助合同,并确保所有承诺得到履行。

八、其他

(一)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赛事,应当经民政部门核准。举办赛事获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报酬。

(二)所有赛事组委会均应在赛事组织中注意勤俭办赛、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

九、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作为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空竹比赛的行业管理协会,对违反赛事组织指南及赛事管理办法,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组委会将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和处罚。

十、本指南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




附件2

四川省空竹运动参赛指引

 

 

为加强四川省内各级各类空竹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赛事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空竹赛事活动良性、有序、健康发展,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四川省空竹运动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意见》《若干意见》《“熔断”机制》《通知》《裁判法》),特制定本参赛指引。

本指引是参加四川省内各级各类空竹赛事活动必须了解的事项,旨在加强空竹赛事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参赛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希望参赛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发挥训练水平,安全顺利完赛,取得预定成绩,确保空竹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规程是根据全年竞赛计划而制定的具体实施于某一赛事的具体政策与规定。

(二)竞赛规程主要包括比赛名称,比赛主、承办单位,比赛时间、地点,参赛单位,竞赛项目,竞赛组别,参赛办法(含运动员资格包括疫情防控要求、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包括体检要求)、是否具有适合参加本项赛事活动的运动能力、服装和装备要求、意外保险等方面的要求),竞赛办法,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经费,报名、报到与赛风赛纪等其他关于比赛要求的事项。

(三)竞赛规程一般会在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提前30天公布,各参赛单位(个人)在参赛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赛规程中的有关内容,以便根据规程,合理安排训练、积极做好参赛准备。

二、赛事报名

(一)阅读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举办比赛的纲领性文件。

(二)仔细阅读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是赛事组织方关于比赛日程、报名、报到、食宿交通及经费问题等事宜的相关文件。

(三)按规程和补充通知要求报名

参赛者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程要求进行报名、报项。教练员、领队等随队工作人员一并进行报名。报名后应及时向赛事组织方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四)参赛费用根据相关赛事规定进行缴费(具体参照竞赛规程)。

(五)报名截止日期:按竞赛规程要求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项目。

2.各参赛队运动员如确因赛前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的,应及时向协会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替换。

3.团体赛组成运动员与报名数据相比无变化的队伍,不需要进行团体赛名单确认。

4.需调整团体赛组成运动员的队伍,须最晚于个人赛当日全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调整、确认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

三、赛前准备

(一)按照参赛计划,根据竞赛日程安排,制定备战训练计划,做好赛前训练,同时避免运动损伤。

(二)控制好饮食起居,调整好参赛状态。

(三)按照时间节点,办理完成个人人身保险和赛前15日内的健康体检。

(四)提前预订好往返车票和住宿酒店,安排好行程。

(五)提前准备好参赛所必须的文件材料、器材、服装、日常用品和个人证件等,汇总成明细单,并在出发前进行核对。

四、比赛期间

(一)到达赛区报到后,应按要求提交比赛免责声明书、人身保险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

(二)报到时领取秩序册及大会证件。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核对参赛项目是否准确,如有问题务必于技术会议上提出并复核。

(三)必须遵守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和要求,按规定乘车、用餐,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参加检录、比赛、颁奖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四)注意调整赛期饮食,赛前做好热身,放平心态,调整至最佳比赛状态,训练及比赛后及时进行放松恢复。

(五)如对比赛成绩或结果有异议,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不得扰乱正常比赛秩序。

(六)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卫生,不单独外出,不参加非大会组织的活动。

五、赛后恢复

比赛结束一段时间内,还会出现肌肉酸痛、浑身乏力、食欲下降、精神萎靡等现象,这均属于正常的赛后疲劳反应,注意调整饮食和按摩放松,一般1周左右就可恢复到正常状态。

六、交通和食宿

根据竞赛规程,按组委会要求执行。

七、报到

(一)应严格按照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

(二)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赛人员报到时需提交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确认身份与参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已认可并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18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的运动员报名参赛,还须征得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签字。

3.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或复印件。

(三)报到时领取的材料:秩序册、参赛证件等相关材料。

(四)器材检验:应按照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进行器材检验工作。

(五)其他特殊规定按规程具体要求办理。

八、比赛组委会议、技术会议

(一)组委会工作人员将在赛前公布组委会会议(如有)、技术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如无特殊情况各参赛队领队及主教练必须出席并参加会议,同时进行会议签到。

(三)各参赛队在承办单位负责人介绍赛事筹备情况后,可就接待和组织工作等进行提问。

(四)各参赛队在技术委员会主任解说竞赛规则与规程重点内容,并对赛事技术内容进行说明后,可对赛事技术问题进行提问。

九、运动员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

(二)弘扬体育精神,顽强拼搏、团结协作,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三)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兴奋剂。

(四)严格按照竞赛日程和编排的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赛场,按时进行检录。

(五)比赛过程中必须尊重并听从裁判员的指挥和判罚,如对比赛判罚有异议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六)必须严格遵守比赛场地的相关规定,没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应就坐于看台观看比赛,一律不得扶、靠比赛场地围挡观看或进入比赛区域。

(七)获奖运动员应按时参加颁奖仪式并着队服或比赛服或领奖服进行领奖。

十、教练员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言行得当,不得违背体育精神。

(三)教育、引导和督促运动员遵守竞赛规程和规则。

(四)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严禁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协助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五)做好赛前准备、赛中临场指挥和赛后总结。

(六)对于比赛判决遇有争议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七)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

十一、比赛成绩与积分排名

比赛成绩与积分排名情况将于赛后及时在主办方官方平台和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二、抗议与申诉

对于比赛判决、其他运动员行为、赛风赛纪问题等存在异议,应按照《四川省空竹运动比赛争议解决与问题反馈机制》中说明的程序与方式提出;提出抗议与申诉的主体必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裁判员等),非参赛人员(家属、观众等)提出的抗议与申诉不予受理。

十三、争议与处罚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辅助人员、赛事活动组织或参与人员如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事法律的,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罚或相应处理。

十四、其他

本指引最终解释权属于四川省空竹运动协会。




附件3

四川省空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一、风险研判机制 

要将大型空竹赛事纳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将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前置条件和必须的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引进专业机构结合赛事实际或项目特点,围绕场馆、设施、气象、地质、交通、医疗保障、应急救援等内容进行风险研判,认真分析工作中可能隐藏的风险点,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叠加的影响,详细推演每一项决策可能引发的变量,全面客观的开展评估,确保决策合理可行,潜在风险可防可控,极端情况具备风险化解能力。要推行“提前一小时”“全程”再评估机制,尽可能规避风险。

(一)常见的空竹赛事风险主要有:

1.组委会收入损失风险。主要包括与组委会达成协议的客户、供应商或赞助商因破产、爽约或不履行义务等原因使协议被取消,组委会收入不能实现的风险;赞助商经费赞助承诺的履行方式变化的损失;以及因部分国家抵制赛事、赛事安排变化或赛事取消而导致赛事的电视转播收入、门票收入和广告收入的损失。

2.财产损失风险。主要包括赛事期间由组委会负责管理的与运动会有关的建筑物的损毁;组委会成立至解散期间各类自有财产的灭失(不包括自然损耗);赛事期间的运输货物损失及运输工具的事故损失。

3.人身意外伤害风险。主要指与赛事有关的人员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护理及遣返费用。包括组委会成立至解散期间,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其他不可知因素引起的组委会全体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赛事期间国内外体育组织的官方人员、全体参赛人员、赛场工作人员、场地保安人员、正在服务的志愿人员、正在采访中的新闻记者、比赛场地内的观众和其他组委会委托的与运动会有关的各类代理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

4.体育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体育赛事网络转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赛事特许商品的侵权争议,如赛事专用标志、赛事衍生品、赛事宣传广告及推广视频;赛事组委会、赞助方及其他赛事主体的商标权及相关授权、使用风险;赛事实物赞助产品、赛事周边产品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风险;体育专利权以及其他特殊的体育知识产权风险。

5.民事责任赔偿风险。从组委会的成立到解散,甚至到组委会的解散之后的一定时期内,存在着很多与赛事相关的民事责任赔偿风险。包括组织者管理层个人决策失误导致的组委会损失,但更多的是由于诸多必然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造成的非决策失误损失。

民事责任风险主要与下列机构或人员的责任有关:组委会各类场地的管理者对其场所内的人身和财产责任;运动会场地搭建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责任;组委会购置或租用的交通工具的第三者人身和财产责任;组委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忠诚保证;赛事指定产品的品质责任;赛事期间组委会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组委会及体育比赛组织者的责任等。

6.其他风险。除以上所列风险外,还包括各参赛者的肖像权使用风险;因转播设备、卫星设备故障或损毁,造成的赛事转播违约赔偿;参赛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员因为道路交通故障而不能到达赛事场地,致使赛事本身无法正常进行,电视转播不能如期进行的赔偿;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比赛中断或改期引起的赔偿;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整个比赛取消、延期或易地举行而发生的一切赔偿等。

(二)针对风险和隐患采取的措施办法:

根据空竹赛事的项目特点、规模、场地和人群密度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熔断机制”,确保赛事方案安全执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合同与协议管理。为了控制赛事运营中的人事、经济与设施风险,赛事组委会应与工作人员、赞助商等洽谈、草拟、签订科学、有效、规范的合同或者协议,确保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履行职责、赞助商赞助的各项物资按时到位。

2.风险转移。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些组织或个人承担的一种控制风险、减少损失的手段。通过与某些单位或组织签署合同,组委会可以把某些项目转让出去,从而减少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3.损失控制。通过降低损失概率或者减少损失程度来减少期望损失成本的各种行为。包括安全检查、交通管制、安全保卫、信息管理、电力保障等一系列的损失控制活动。

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决策风险评估旨在从源头治理赛事风险,避免、降低、缓解、转化或留存风险,通过科学和多主体参与的评估,形成科学合理的应对方案,确保空竹赛事决策事项顺利实施。

针对决策风险和隐患采取的措施:

(一)权责统一原则

赛事组委会是赛事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赛事风险评估管理机构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

评估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平、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

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赛事利益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统筹考虑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以赛事利益相关方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赛事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五)公平与效益原则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风险防控机制  

(一)成立专门的赛事风险管理机构,管理从赛事筹备到举办阶段的风险管理事务,消除或减少空竹赛事风险。建立由组委会牵头,从事风险管理方面的专家负责,办公室、竞赛处、场地器材处、后勤接待处、新闻宣传处、安全保卫处、医疗卫生处等各工作机构协调配合、参赛者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

(二)在风险管理专家、保险经纪公司和专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制定和完善赛事风险管理计划,从赛前风险防范、加强赛中风险干预、完善赛事保险三个维度实现风险防控。按照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确立风险应对策略等几个步骤,明确职责,加强督促,落实要求。形成的制度和预案应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风险防控协同 

赛事承办地要积极协调属地公安、交通、卫健、消防、气象等部门协同参与,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赛前、赛中、赛后联席会议机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沟通联络通报机制、督办检查机制等,细化分解任务清单,责任到人。

五、责任追究机制 

(一)强化责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进一步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二)严格落实赛事主体责任,明确空竹赛事活动中相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依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干部职工人人有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追究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推广单位、参与人员等因举办空竹赛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追责流程如下:

1.根据上级要求建立调查组。

2.及时封存相关赛场设备资料等。

3.控制相关人员。

4.以各种形式开展调查工作。

5.控制舆情,写出详细事故报告。

6.及时召开发布会公布事实真相。

7.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8.所有调查处理资料签字归档备查。

(三)遵照《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累教不改、多次违规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建立有关行业黑名单,报主管单位公布。对多次获奖或确有突出贡献者,对其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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